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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科技廳】關于填報2021年省科技研發(fā)平臺績效后補助經費項目申報書的通知

發(fā)布時間:2021/05/21 點擊量:0 下載附件

河北省科學技術廳

關于填報2021年省科技研發(fā)平臺績效后補助

經費項目申報書的通知
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科技局,省直有關部門,有關科技研發(fā)平臺依托單位:

  為做好2021年科技研發(fā)平臺建設專項項目細化工作,保障項目和經費順利下達,現(xiàn)就在“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綜合服務平臺”填報項目申報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  一、填報申報書的項目

  1.2020年省級研發(fā)平臺績效評估取得優(yōu)秀、良好、合格檔次的省級重點實驗室、技術創(chuàng)新中心、產業(yè)技術研究院績效后補助經費項目;

  2.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專項支持經費項目(河北工業(yè)大學、石家莊鐵道大學、河北農業(yè)大學)(具體項目名稱及承擔單位見附件)。

  二、填報方式

  1.申報書填報,采用“無紙化”申報方式。

  2.登錄“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綜合服務平臺”,在“河北省科學技術廳網站”—“科技計劃”—“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綜合服務平臺”進行操作。

  具體操作說明可查看“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綜合服務平臺”中的《2021年度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申報須知》。(專項名稱:科技研發(fā)平臺建設專項,指南代碼:5050101-省級重點實驗室績效后補助經費項目,5050201-省級技術創(chuàng)新中心績效后補助經費項目,5050301-省級產業(yè)技術研究院績效后補助經費項目,5050401-國家級研發(fā)平臺專項支持經費項目)。

  第一次填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的單位,需要首先在“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綜合服務平臺”—“申報單位注冊”模塊進行注冊。已經在原舊省級科技計劃管理系統(tǒng)進行過注冊的,無需在新系統(tǒng)中重新注冊,舊賬號仍可繼續(xù)使用。填報過程中如有問題,可查看“幫助信息”欄中的“使用幫助”和“常見問題”與技術支持聯(lián)系。

  三、有關要求

  1.填報申報書時,項目名稱、補助資金數額、評估等次等必須嚴格按照附件內容填報,不得更改。項目承擔單位名稱發(fā)生變更的,單位管理員應首先在項目平臺更新完善本單位有關信息,并在申報附件中上傳名稱變更相關證明文件,要確保單位名稱、開戶銀行、開戶銀行行號、開戶名稱和賬號準確無誤。歸口管理部門名稱發(fā)生變更的,要按照變更后名稱填報。原有“工程技術研究中心”統(tǒng)一更名為“技術創(chuàng)新中心”。

  2、申報書填報工作由歸口管理部門組織,按照項目承擔單位填寫、歸口管理部門審核提交的程序進行。申報書填報,要遵守《河北省創(chuàng)新能力提升計劃科技研發(fā)平臺建設專項實施細則(暫行)》(冀科平規(guī)〔2019〕3號)《河北省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》(冀科資規(guī)〔2020〕1號)《河北省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科研誠信管理辦法(試行)》(冀科監(jiān)規(guī)〔2020〕1號)的有關規(guī)定和申報書填寫說明的有關要求。

  3.研發(fā)平臺填報申報書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24日18:00,歸口管理部門審核提交截止時間為5月26日18:00。

  4.專項經費必須依據《河北省創(chuàng)新能力提升計劃科技研發(fā)平臺建設專項實施細則(暫行)》(冀科平規(guī)〔2019〕3號)的規(guī)定安排使用,按照允許支出的范圍,明確有關工作任務、安排的專項經費金額、達到預期作用及具體工作指標等,合理計劃安排使用,落實財政資金專賬管理、單獨計賬的要求。項目經費主要用于日常運行維護、對外開放與資源共享、自主科研開發(fā)、合作研發(fā)、成果轉化、科研儀器設備更新改造等。

  5.科技研發(fā)平臺建設專項不同于研發(fā)類項目,不需要填報合作單位和單位自籌經費有關內容。

  6.填寫申報書中“河北省省級預算項目績效評價表”時,“產出指標”和“效果指標”至少填寫以下內容:

  產出指標2項:在“數量指標”欄后填寫三級指標“組織承擔研發(fā)課題數量”??冃е笜嗽u價標準填寫:優(yōu)大于等于6、良大于等于4、中大于等于2、差小于1。

  在“數量指標”欄后填寫三級指標“申請知識產權數量”??冃е笜嗽u價標準填寫:優(yōu)大于等于6、良大于等于4、中大于等于2、差小于1。

  效果指標1項:在“社會效益指標”欄后填寫三級指標“技術開發(fā)、技術轉讓(許可)、技術咨詢、技術服務開展次數”??冃е笜嗽u價標準填寫:優(yōu)大于等于3、良大于等于2、中大于等于1、差為0。

  在此3項必填指標的基礎上,結合實際情況增填其他產出指標和效果指標。

  7.歸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項目申報指導、跟蹤服務和審核把關,對項目名稱、補助資金數額、評估等次、所在行政區(qū)域等填報信息嚴格審核,對承擔單位經營狀態(tài)進行核查核實,確保項目申報信息真實、準確。

  8.項目申報書線上提交后,省科技廳將集中進行審核并指導申報單位進行線上修改完善。計劃下達后,根據項目申報書形成項目任務書作為項目驗收的依據。項目執(zhí)行時間從任務書簽訂時間開始,實施期為2年,實施期結束依據項目任務書對項目進行驗收。

  9.待6月份計劃下達后,須填寫項目任務書,將項目任務書紙質材料(一式五份)、項目申報書紙質材料一份寄送到石家莊市裕華東路105號省科技大廈一樓,郵編050011。

  聯(lián)系電話:

  1.重點實驗室項目:0311-85876686

  2.技術創(chuàng)新中心項目:0311-85829545

  3.產業(yè)技術研究院:0311-85885556

  4.科技計劃綜合管理平臺技術支撐:0311-86252089、66568698

  5.紙質申報材料接收:0311-85806198  

  附件:2021年科技研發(fā)平臺專項支持經費和績效后補助經費項目表.docx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河北省科學技術廳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1年5月19日

 

原標題:關于填報2021年省科技研發(fā)平臺績效后補助經費項目申報書的通知
來源:河北省科學技術廳          發(fā)布時間:2021-05-20
(本文章轉載自河北省科學技術廳官網,著作權歸原作者所有,侵刪)